图录号/艺术家:

陈衡哲  致陆慧殊有关与胡适绯闻的信札

图录号:2544
拍卖信息
拍品名称:
陈衡哲  致陆慧殊有关与胡适绯闻的信札
图录号:
2544
年代:
艺术家:
--
材质:
信笺 一通二页
作品分类:
尺寸:
21.5×14cm×2
起拍价:
开通VIP查看价格
拍卖公司:
西泠拍卖
拍卖会名称:
2020年秋季拍卖会
专场名称:
中外名人手迹与影像艺术专场
拍卖时间:
2021年01月14日-17日
备注:
声 明:
识文:新妹:得书,知妹为前求之事,如此费心,真是不安之至。此事已由叔永在沪时,面见其中负责之人,又由胡写了一封长信,在卅九期中发表,故暂时已告一段落。此后哲亦不欲与其中之人多讲,但责其指出那个与事实绝对相反的蜚语的来源而已。因既累费心于前,故奉告如上。至于来示所解释各节,似乎都用不著。人生之可见者迹,而不可见者心。譬如我以妹心为方形,由此方形而想象出种种境地,都未见其能不错误,因此乃一无从证明之事也。妹之想象我,亦复如是。因此,最好是大家不推测,则不特他人不致受误解,自己亦可以受用得多。吾妹以为如何?至于你对我的好意,我真是不敢当。“人之患,在好为人师。”人师尚是不敢轻受,何况他人对于自己的尊敬?一旦纸老虎戳穿,不更加难堪吗?因年来对于自己之种种不满意,借此一表微衷。妹如以我为谦虚之话,则我亦无从申辩,正如上面所说,“不可见者心,不可证明者心中之感觉”,故结果仍以少说为是也。再谢费心,并祝秋祉。衡哲上,九月十日。四姨、姨夫前请安,请呈此信一阅,他日再作禀。 说明:陆慧殊上款。 此为陈衡哲论与胡适绯闻及处世哲学的家书。信中所及“此事已由叔永 在沪时,面见其中负责之人,又由胡写了一封长信,在卅九期中发表”,指胡适与任鸿隽夫妇共同处理绯闻事宜。 1924年8月,《十日谈》杂志上刊发了一篇署名“象恭”的名为《陈衡哲与胡适》的文章。文中杜撰了陈衡哲与胡适、任鸿隽之间的“三角恋爱”。陈衡哲夫妇读之震怒,而后与胡适相商,由胡适撰写抗议信,经任陈二人过目修改后寄给《十日谈》杂志社,并要求“象恭”出面道歉。未久,《十日谈》杂志39期刊登了胡适所撰抗议信,下面登有编者按,向胡适与任陈夫妇道歉。经此,有关胡适与陈衡哲的绯闻不胫而走。 面对时人造谣“与事实绝对相反的蜚语”,陈衡哲表示“人生之可见者迹,而不可见者心”,以为清者自清,并提出“最好是大家不推测,则不特他人,不致受误解,自己亦可以受用得多。” 所及四姨、姨夫,指陆慧殊父母陆稼轩、庄闲夫妇。庄闲为陈衡哲母亲庄曜孚胞妹。 附青厓致陆慧殊信札一通一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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