万定洪墓建于宣统元年,坐落在曹营乡鹿鸣村四社梁家坪,上书:“黄清例授五品蓝羽、尽先副府故显考万公定洪老大人之墓”,墓联为:“四围雍翠归新域、一脉流长裕后昆”、横批:“百世流芳”。钦赐匾阁现挂于村民万孝会堂屋中,长2.33米,宽0.95米,保存完好,黑底金字“望重乡邦”,至今闪闪发光。匾左上角题为:“钦命头品顶戴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四川总督部堂锡为”,左下角题有:“光绪三十一年岁次乙巳冬月上浣谷旦赏赐五品顶戴万定洪立 ”等字,距今已有一百多年历史,仍然清晰可见。
经查阅万氏家谱及珙县志相关资料记载:万定洪,男,汉族。生于道光年(1836年)丙申岁五月二十一日,系珙县孝友乡第七甲(现曹营乡鹿鸣村四组人)人,时任地方官——保正。光绪二十九年(1903年)因捉拿枪杀清朝新军统领“岳大人”的凶手有功,受到皇帝的赏赐,赐封官衔为“五品顶戴、六品军功、朝庭钦差,见官大一职”的称号。曾被调入叙州府(今宜宾市)任府官,因文化有限,又不愿高升任职,仍在地方与民同享,民国五年(1916年)丙辰岁,六月二十一日,因病逝世,终年80岁。
光绪二十九年(1903年)清朝新军统领岳云峰回云南祭祖,途经珙县巡检司场口,被凶手枪杀身亡,其家属不服,地方呈报到四川省总督,并层层上报到朝庭。朝廷下令派兵普剿发生地周围40华里,造成境内官民惶惶不安,后经地方出面协议,承办四件事方能了结,即:第一、捉拿肇事凶手归案,活祭岳氏;第二、建立岳氏祠堂;第三、全街民众披麻戴孝致祭;第四、护送遗骨还葬云南省昭通,方可结案。在办理此四件事的过程之中,由罗森亭(时任巡检司地方官)召集点团(召开会议),具体布置捉拿凶手的方案。通过明查暗访,多方打探后,枪杀岳大人的凶手被万定洪在现今曹营乡鹿鸣村内抓获,并上交官府,活祭了岳氏大人。为此,免遭了普剿周围40华里的劫难,稳定了官民之心。